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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607号

康当连、杨宗辰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13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607号

申请执行人:康当连,女。

申请执行人:杨宗辰,男,系康当连之外甥。法定代理人杨义忠,男,系杨宗辰之父。

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住址:新化县上梅镇上梅东路80号。负责人李彤,该公司经理。你们双方于2017年5月18日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117号民事判决书。另收取执行立案费10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谢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