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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226执128号

孟祥辉与段红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5-08
公开日期
2017-05-28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孟祥辉,段红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1226执128号

申请执行人:孟祥辉,男,1987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颍上县。

被执行人:段红章,男,1976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颍上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孟祥辉与被执行人段红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颍上县人民法院(2016)皖1226民初436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 刚

审判员 周 晓

审判员 宋桂宝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 余光耀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