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301执32号
申请执行人:李全意,男,汉族,1965年9月13日出生,个体经营户,住麦盖提县。
被执行人:单三民,男,汉族,1963年8月26日出生,第三师四十六团职工,现住该团。
被执行人:单刚强,男,汉族,1986年10月28日出生,个体经营户,现住四十六团。申请执行人李全意与被执行人单三民、单刚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生兵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聂栋梁 来源:
李全意与单三民、单刚强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301执32号
申请执行人:李全意,男,汉族,1965年9月13日出生,个体经营户,住麦盖提县。
被执行人:单三民,男,汉族,1963年8月26日出生,第三师四十六团职工,现住该团。
被执行人:单刚强,男,汉族,1986年10月28日出生,个体经营户,现住四十六团。申请执行人李全意与被执行人单三民、单刚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生兵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聂栋梁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