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321执837号
申请执行人:张明,男,汉族,农民。
被执行人:张成财,男,汉族,农民。
被执行人:张辉,男,汉族,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明与被执行人张成财、张辉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执行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沂南县人民法院(2016)鲁1321民初533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赵成新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 袁 亮 微信公众号“”
张明、张成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321执837号
申请执行人:张明,男,汉族,农民。
被执行人:张成财,男,汉族,农民。
被执行人:张辉,男,汉族,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明与被执行人张成财、张辉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执行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沂南县人民法院(2016)鲁1321民初533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赵成新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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