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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5民申25号

元阳冠源矿业有限公司、朱秀明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4-28
公开日期
2018-09-20
所属地区
云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元阳冠源矿业有限公司,朱秀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云25民申25号再审

申请人(一审被告):元阳冠源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碧水苑1-8号。

法定代表人:朱钢。

被

申请人(一审原告):朱秀明,男,1964年12月18日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再审申请人元阳冠源矿业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朱秀明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元阳县人民法院(2016)云2528民初6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元阳冠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元阳冠源矿业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元阳冠源矿业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审判长  何为芬

审判员  何玉琼

审判员  张 嘉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丁缘裁判文书评查表
 
 
 
 
 承办法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案 号
 
 
 (2017)云25民申25号
 
 
 审理程序
 
 
 审判监督
 
 
 
 
  评查项目 
 
 
 具体问题
 
 
 
 
 文
 书
 首
 部
 
 
 法院名称是否正确、完整
 
 
 无
 
 
 
 
 案号是否正确、完整
 
 
 案件由来部分前审裁判案号信息缺失或书写不规范。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信息是否正确、完整
 
 
 无
 
 
 
 
 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是否正确、完整
 
 
 无
 
 
 
 
 其他
 
 
 无
 
 
 
 
 事
 实
 认
 定
 
 
 反映诉辩主张是否准确、完整
 
 
 无
 
 
 
 
 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准确、完整
 
 
 无
 
 
 
 
 分析证据是否准确、合理,有无遗漏
 
 
 无
 
 
 
 
 认定的事实是否全面
 
 
 无
 
 
 
 
 认定的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
 
 
 无
 
 
 
 
 认定事实是否详略得当、条理清楚
 
 
 无
 
 
 
 
 认定的事实有无矛盾
 
 
 无
 
 
 
 
 其他
 
 
 无
 
 
 
 
 裁
 判
 理
 由
 
 
 回应诉求是否完整
 
 
 无
 
 
 
 
 与认定的事实是否呼应
 
 
 无
 
 
 
 
 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无
 
 
 
 
 法理分析是否合理、严谨
 
 
 无
 
 
 
 
 其他
 
 
 无
 
 
 
 
 法
 条
 援
 引
 
 
 条文是否正确
 
 
 无
 
 
 
 
 有无多引、漏引
 
 
 无
 
 
 
 
 条文顺序是否得当
 
 
 无
 
 
 
 
 其他
 
 
 无
 
 
 
 
 裁
 判
 主
 文
 
 
 有无超出诉讼请求
 
 
 无
 
 
 
 
 有无漏判
 
 
 无
 
 
 
 
 有无判非所请
 
 
 无
 
 
 
 
 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无
 
 
 
 
 内容是否具有可执行性
 
 
 无
 
 
 
 
 其他
 
 
 无
 
 
 
 
 文
 书
 尾
 部
 
 
 是否告知裁判执行相关事项
 
 
 无
 
 
 
 
 是否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无
 
 
 
 
 是否告知上诉等诉讼权利
 
 
 无
 
 
 
 
 落款、印章是否正确、完整
 
 
 无
 
 
 
 
 其他
 
 
 无
 
 
 
 
 技
 术
 规
 范
 
 
 有无多字、漏字、错字、别字
 
 
 无
 
 
 
 
 用语是否规范
 
 
 无
 
 
 
 
 用语是否一致
 
 
 无
 
 
 
 
 标点符号有无不当
 
 
 无
 
 
 
 
 其他
 
 
 无
 
 
 
 
 结构布局
 
 
 是否合理
 
 
 无
 
 
 
 
 其他
 
 
 无
 
 
 
 
 其他
 
 
 其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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