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012执76号韩某、张某: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张某给付执行款人民币4200元,并已缴纳执行费。为此,韩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8)江民一初字第146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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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离婚纠纷执行通知书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012执76号韩某、张某: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张某给付执行款人民币4200元,并已缴纳执行费。为此,韩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8)江民一初字第146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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