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03执194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季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季某某已按(2016)湘0703民初835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附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