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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823执535号

原不景与修武县远征运输有限公司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4-09
公开日期
2017-09-11
所属地区
武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豫0823执535号修武县远征运输有限公司:你与原不景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本院(2016)豫0823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4月7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履行本院作出的判决书全项义务,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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