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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4月
-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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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7-04-07
- 公开日期
- 2018-07-12
- 所属地区
- 巴东县
- 案件类型
- 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 一审
- 案由
- 交通肇事
- 当事人
- 吴某1,张某,吴某2,杨某,XX,李德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巴东顺发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