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303执恢57号申请执行人山东顺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店区山泉路68号。被执行人李珂,男,1979年9月10日生,汉族,住淄博市淄川区。被执行人李小燕,女,1988年4月4日生,汉族,住淄博市淄川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顺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李珂、李小燕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张商初字第174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国华
人民陪审员 刘 璇
人民陪审员 王 静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
书 记 员 郑文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