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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442号

新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陈湘雄、陈雄英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4-01
公开日期
2017-05-10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442号

申请执行人:新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被执行人:陈湘雄、陈雄英你们双方于2017年4月1日履行了(2016)湘1322行审195号行政裁定书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新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我院出具了兑现证明。现双方已交接清楚,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杨 洁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代理

书记员  龚杰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