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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082行审95号

荣成市国土局与邹磊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4-01
公开日期
2017-04-17
所属地区
荣成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鲁1082行审95号申请执行人荣成市国土局与被申请执行人邹磊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人荣成市国土局于2017年3月15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对申请执行人荣成市国土局申请本院强制执行其作出的(荣)国土资罚字[2016]第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终结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常 佳

人民陪审员  刘英乾

人民陪审员  许圣武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书 记 员  曲 惠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