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1124执253-1号
申请人: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钱如苍,男,1966年5月,汉族;
被执行人:张圣翠,女,1967年3月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赵义龙,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本院于2017年3月7日作出(2017)皖1124执253号的裁定,冻结了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账号:62×××34人民币5055.98元,现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裁定如下:解除对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账号:62×××34人民币5055.98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班 浩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徐殿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