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6294号
原告:刘明谦,男,1982年3月10日出生。
被告:侯占斌,男,1973年7月15日出生。刘明谦、侯占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刘明谦于2017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明谦撤诉。
审判员 郭建新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商游丽 来源:百度搜索“”
刘明谦与侯占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6294号
原告:刘明谦,男,1982年3月10日出生。
被告:侯占斌,男,1973年7月15日出生。刘明谦、侯占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刘明谦于2017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明谦撤诉。
审判员 郭建新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商游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