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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345号

天津市华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3-20
公开日期
2017-03-27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345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华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梅天津市华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6)津0105民初4969号民事判决书,该案申请人申请撤诉,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武静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范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