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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402执恢134号

申请执行人戚良广与被执行人崔立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3-20
公开日期
2017-03-31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结案报告(2017)鲁1402执恢134号

申请执行人:戚良广

被执行人:崔立箭申请执行人戚良广与被执行人崔立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崔立箭已将执行和解款项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戚良广。此案已全部履行完毕,应予结案。

审判员  张宗巨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赵 策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