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581执恢278号申请执行人王学玉。被执行人韩黑妞。本院在执行王学玉与韩黑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林临民初字第29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永青
审判员 彭国喜
审判员 李晓飞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杨 斌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王学玉与韩黑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581执恢278号申请执行人王学玉。被执行人韩黑妞。本院在执行王学玉与韩黑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林临民初字第29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永青
审判员 彭国喜
审判员 李晓飞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杨 斌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