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冀1126民初270号之一解除保全
申请人:王福利,男,198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故城县中华街丽景名城小区。身份证号码:371402198903180619
被
申请人:山东润昌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三八路东城国际1-1-12层12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696883330X
法定代表人:昌传军,经理
被
申请人:昌传军,男,1970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37098319700504237X
被
申请人:赵拥军,女,1976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370922196710052322
被
申请人:德州汇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组织机构代码:49414970-1
法定代表人:孔倩倩,经理。
被
申请人:孔倩倩,女,1988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齐河县。371425198808187921解除保全申请人王福利与被申请人山东润昌置业有限公司、昌传军、赵拥军、德州汇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孔倩倩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作出(2017)冀1126民初270号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润昌置业有限公司、昌传军、赵拥军、德州汇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孔倩倩名下银行存款516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王福利于2017年3月8日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同意解除王福利名下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A-709、A-809、A-811、A-812四套房产的查封,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王福利名下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A-709、A-809、A-811、A-812四套房产的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处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孙淑平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张艳丽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