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402执2353号本院在执行吴XX与苏X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经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如下:将苏XX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员 付杰
书记员 徐静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
吴XX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402执2353号本院在执行吴XX与苏X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经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如下:将苏XX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员 付杰
书记员 徐静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