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九龙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川3324刑初1号公诉机关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汪凤友,曾用名泽仁汪都,男,1980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九龙县。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骆验云,男,1977年7月16日出生,藏族,小学文化,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捕前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经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九龙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九龙县看守所。被告人方超,男,198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康定市人,现住四川省康定市,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康定市。被告人仁青扎西,男,1982年7月19日出生,藏族,文盲,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捕前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经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九龙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九龙县看守所。被告人牟岗平,男,1962年10月10日出生,藏族,文盲,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来让罗布,男,1978年10月6日出生,藏族,文盲,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罗让,男,1984年5月20日出生,藏族,初中文化,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呷让,男,1971年4月26日出生,藏族,小学文化,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银珠泽仁,男,1976年10月23日出生,藏族,文盲,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布穷穷,男,1981年2月14日出生,藏族,文盲,农民,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格让汪登,男,1981年6月29日出生,藏族,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5月31日被九龙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被告人泽仁朋错,男,1969年6月8日出生,藏族,四川省九龙县人,现住四川省九龙县。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6年6月13日被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九龙县。九龙县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月5日以九检刑诉〔2016〕25号起诉���,指控被告人银珠泽仁、牟岗平、呷让、仁青扎西、泽仁朋错、布穷穷、格让汪登、来让罗布、罗让犯盗伐林木罪,被告人骆验云、方超犯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被告人汪凤友犯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布穷穷左足患骨结核,急需手术,无法出庭,致使本案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 骆素蓉
审判员黄静
人民陪审员马林芝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陈辉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