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124执44号申请执行人孙岩,女,1983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个体。被执行人韩宝立,女,1976年5月17日出生,汉族,教师。申请执行人孙岩与被执行人韩宝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孙吴县人民法院(2016)黑1124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7年2月17日全部履行完毕,此案执行终结。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孙吴县人民法院(2016)黑1124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周伟海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马 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