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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4刑初149号之一

杨志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正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14
公开日期
2017-02-28
所属地区
正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724刑初149号之一自诉人郭峰诉被告人杨志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9日作出的(2017)豫1724刑初149号民事裁定书,现发现其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特补充

裁定如下:将标题中文书名称“民事裁定书”应更正为“刑事裁定书”。

审判长  潘德芳

审判员  李小娜

审判员  闵 记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李 丹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