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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0民特6号

张远涛与陈建群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特殊程序:其他民事特殊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14
公开日期
2018-07-13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当事人
张远涛

裁判文书全文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10民特6号

申请人:张远涛,男,2003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学生,住重庆市綦江区(原万盛区)。

法定代理人:张光发,男,1950年7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重庆市綦江区(原万盛区)。申请人张远涛申请宣告陈建群失踪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3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纠纷,现申请人张远涛向本院申请撤回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程序。

代理

审判员  徐贤飞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肖鹤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