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10民特6号
申请人:张远涛,男,2003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学生,住重庆市綦江区(原万盛区)。
法定代理人:张光发,男,1950年7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重庆市綦江区(原万盛区)。申请人张远涛申请宣告陈建群失踪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3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纠纷,现申请人张远涛向本院申请撤回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程序。
代理
审判员 徐贤飞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肖鹤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