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沪03行辖1号原告马凤仪诉被告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养老金核定一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因原告马凤仪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郑环的舅舅,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管辖。
审 判 长 沈 莉 萍
审 判 员 鲍��浩
代理
审判员 程 黎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杨 勖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