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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402执164号

申请执行人张书宝与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02-28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执行结案报告(2017)鲁1402执164号

申请执行人:张书宝,男,1954年3月5日出生,回族,住临邑县临南广旺村**号。

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经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保险合同一案,依照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5)德城民初字第94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事项执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刘世文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雒鹏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