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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802执保11号

孔文伟与谢海军、李旭红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07-04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保11号孔文伟、谢海军、李旭红:关于申请执行人孔文伟与被执行人谢海军、李旭红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17)豫0802民初32号保全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2017)豫0802民初32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保全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执行员  :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