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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浏民初字第5968号

罗春花与张翠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09-17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罗春花,张翠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