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1311执4705号王立军:本院于2016年12月21日立案执行你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义务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来自
470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1311执4705号王立军:本院于2016年12月21日立案执行你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义务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