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川1681刑初120号

被告人王青松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杨帆、陈小飞、邹琴贩卖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华蓥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03-16
所属地区
华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青松,杨帆,陈小飞,邹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