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802民初1203号
原告:周春生。
被告:贠国义。
被告:冯淑林。
被告:曹玉飞。
被告:刘应华。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受理了原告周春生与被告贠国义等民间借贷任纠纷一案,依法由
审判员叶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叶 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马绥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