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陕0802民初1203号

原告周春生与被告贠国义等民间借贷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07-04
所属地区
榆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周春生,贠国义,冯淑林,曹玉飞,刘应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802民初1203号

原告:周春生。

被告:贠国义。

被告:冯淑林。

被告:曹玉飞。

被告:刘应华。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受理了原告周春生与被告贠国义等民间借贷任纠纷一案,依法由

审判员叶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叶 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马绥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