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182执178号申请执行人刘伟。被执行人贾春辉。本案在执行刘伟申请贾春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的给付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齐 峰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刘玉才 来源:百度搜索“”
刘伟与贾春辉劳务合同执行裁定书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182执178号申请执行人刘伟。被执行人贾春辉。本案在执行刘伟申请贾春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的给付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齐 峰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刘玉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