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402民初1241号原告吴飞,男,汉族,1985年10月28日出生,住商丘市睢阳区。被告潘建民,男,汉族,1966年11月13日出生,住商丘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吴飞与被告潘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较为复杂,已不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韩 明
审 判 员 张洛平
人民陪审员 宋 伟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书 记 员 刘 鑫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