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1227执恢62号

胡康长与胡康鹏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纠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02-09
所属地区
新晃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7执恢62号胡康长、胡康鹏:关于申请执行人胡康长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胡康鹏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怀中刑一终字第1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项被执行人胡康鹏已履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