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3执恢25号李某英、刘某友本院执行的李某英申请刘某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承办人:李林
审判员 :李娟
李某英、刘某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永兴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3执恢25号李某英、刘某友本院执行的李某英申请刘某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承办人:李林
审判员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