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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5执1502号之二

赵景冉与大连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12-21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0105执1502号之二本院在执行赵景冉与大连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王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