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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10执7830号

叶忠良公民身份号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8-03-10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叶忠良公民身份号码

裁判文书全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16)浙0110执7830号被拘留人:叶忠良公民身份号码:×××2017本院在执行干亚林与叶忠良(2016)浙0110执783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拘留人拒不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对叶忠良拘留15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3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