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冀0204民初203号

唐山市古冶区金山凯申商务会馆与二十二冶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8-06-01
所属地区
唐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唐山市古冶区金山凯申商务会馆,十二冶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