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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5执2898号

翁嘉启申请执行李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1-25
公开日期
2017-02-09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2898号

申请执行人:翁嘉启。

被执行人:李敏。翁嘉启申请执行李敏民间借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北民初字第4686号民事调解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刘亚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