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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202执761号

唐艺琳与周建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1-18
公开日期
2017-02-24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761号申请执行人唐艺琳,女,汉族,2004年6月4日出生。被执行人周建雄,男,汉族,1955年2月25日出生。我院于2016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唐艺琳与被执行人周建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1月18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蔡 亮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尹笔珩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