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京0112执4402号申请执行人孙XX,男,1971年7月17日出生,住北京市通州区。被执行人张XX,男,1968年10月12日出生。本院在执行孙XX与张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孙XX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7)京0112执440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苏宝泉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杨冀承 搜索“”
孙XX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京0112执4402号申请执行人孙XX,男,1971年7月17日出生,住北京市通州区。被执行人张XX,男,1968年10月12日出生。本院在执行孙XX与张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孙XX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7)京0112执440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苏宝泉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杨冀承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