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03刑初314号
裁判日期: 2016-09-03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杨家将诈骗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家将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湘1103刑初314号公诉机关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家将,男,1983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5年12月17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现押于永州市冷水滩区看守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以永冷检刑诉[2016]3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家将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于2016年6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罗青青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唐花、人民陪审员彭永跃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谢鑫担任庭审记录。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家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13日,被告人杨家将与胡某、冯某某二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创建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其中约定杨家将、胡某各出资37万元,各占42%的股权,冯某某出资16万元,占16%的股权。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期间,杨家将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冷水滩区与他人签订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份转让协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在取得财物后拒不履行合同,携款潜逃,具体如下:1、2015年8月,杨家将在冷水滩区以出售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份为由,与被害人蔡某某、陈某等人签订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份转让协议,骗取蔡某某、陈某等人9.2万元;2、2015年8月,杨家将在冷水滩区以出售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份为由,与被害人李某签订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份转让协议,骗取李��人民币18万元;3、2015年9月,杨家将在冷水滩区以出售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股份为由,与被害人秦某某签订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份转让协议,骗取秦某某人民币7.5万元。2015年10月4日,被告人杨家将在未经过上述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与胡某、冯某某签订退出合伙协议,胡某、冯某某将杨家将所有出资金额6.25万元返还给杨家将。此外,2015年5月,被告人杨家将明知自己没有在“二网”购车平台上购车的权限,却以能够帮助被害人胡某某在该购车平台优惠购车为由,骗取胡某某购车款5.9万元。2015年12月15日,被告人杨家将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该院以被告人杨家将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提请法庭依法判处。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相关书证、视听资料、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等证据,以证实其主张。被告人杨家将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及诈骗罪。经审理查明:一、合同诈骗罪2015年6月13日,被告人杨家将与胡某、冯某某签订了以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名义从事经营的合伙协议,协议约定由杨家将、胡某各出资37万元,股权各占比42%,冯某某出资16万元,股权占比16%。合同签订后,杨家将仅出资了6.25万元。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期间,杨家将在冷水滩区以转让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权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相关合同,骗取被害人蔡某某、陈某、李某、秦某某钱财共计34.7万元。2015年10月4日,杨家将仍未按合伙协议出资余下的入股资金,亦未经过上述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自愿与胡某、冯某某签订了退出合伙协议,胡某、冯某某���杨家将出资的6.25万元返还给杨家将,后杨家将将骗取的钱财挥霍一空。详情如下:1、2015年8月6日,杨家将在冷水滩区以转让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权为名,与李某签订了欧美名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骗取李某18万元;2、2015年8月16日,杨家将在冷水滩区以转让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权为名,与蔡某某、陈某签订了欧美名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骗取蔡某某、陈某9.2万元;3、2015年9月9日,杨家将在冷水滩区以转让欧美名车售后维修服务中心的股权为名,与秦某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骗取秦某某7.5万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一)、书证1、合伙协议,证实了被告人杨家将于2015年6月13日与胡某、冯某某签订协议,合伙经营��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事实;2、退出合伙协议,证实了被告人杨家将因未按合伙协议出资于2015年10月4日自愿退伙的事实;3、欧美名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收条证实,被告人杨家将于2015年8月6日将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20%的股份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收到李某18万元,于2015年8月16日将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12%的股份以1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蔡某某、陈某,收到陈某9.2万元;4、股份转让协议及转账凭证证实,被告人杨家将于2015年9月9日将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9%的股份以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某某,收到秦某某7.5万元。(二)、证人证言1、证人胡某、冯某某、叶某均证实,2015年6月13日,他们在冷水滩区欧美名车销售中心签订了合伙开设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协议,协议约定胡某与杨��将每人出资37万元,各占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42%股份,冯某某以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第一年的房租租金抵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16%的股份,并且约定在签订协议后的一个星期内必须拿出全部的37万元才能占股,但杨家将只转了6.25万元后再也没有出资。同年10月4日,他们与杨家将在欧美名车销售中心签订了退出合伙协议,协议写明杨家将因未按协议出资自愿退股,杨家将退股后与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无任何关系,并不占有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任何股份。冯某某还证实杨家将没有权利私自将股份转让给别人,因为他们在签订合伙协议中写明3位原始股东如果要处置自己的股份,必须要同另外两位股东商量,私自处置变动自己的股份,如果没有同其他两人商量,他们是不会承认的;2、证人陈亚赳证实,被告人杨家将以转让欧美名车售后服务中��股份的名义提议要李某出资18万元,并与李某签订了欧美名车售后服务中心股份转让协议,之后李某通过转账的形式将18万元分两次汇给了杨家将。(三)、被害人的陈述1、被害人蔡某某证实,2015年8月16日,杨家将与他、陈某签订了欧美名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杨家将将自己在欧美维修中心42%股份中的12%转让给他,股份所占资金是10.8万元。合同签订后,他分两次以现金和转账的方式给了杨家将9.2万元,还有1.6万元等到欧美维修中心设备到齐可以开业时再付给杨家将;2、被害人李某证实,2015年8月6日,杨家将以转让欧美名车售后维修20%的股权的名义要他出资18万元,他便在冷水滩区帝王广场的建设银行通过手机银行分两次共转账给杨家将18万元,杨家将收到钱后在建设银行与他签订了欧美名车维修中心股权转让合同;3、被害人秦某某证实,2015年9月9日,他与杨家将签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他出资的7.5万元占欧美名车售后服务中心9%的股份。(四)、被告人供述与辩解1、被告人杨家将于2015年10月10日9时45分至12时40分供述,2015年6月13日,他和叶某、胡某、冯某甲、冯某某谈合伙搞欧美名车维修中心的生意并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约定他跟胡某每人出资37万元。同年9月9日,他与秦某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其借秦某某的7.5万元作为欧美名车维修股份的购买资金;2、被告人杨家将于2015年12月17日9时50分至17日11时供述,2015年8月,李某以入股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名义分两次共打了18万元到他的农行账户,并签订了一份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股权转让合同。陈某以转账形式分两次向他支付了入股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股金5.2万���,加上他以前借陈某、蔡某某、宋某某的3万元及利息,他一起写了一张9.2万的收据,他们签订了一份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他与胡某、冯某某签订的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合伙协议上规定: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本协议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所以他没有权利转让欧美名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的股权。二、诈骗罪2015年5月,被害人胡某某到被告人杨家将工作的东风日产永州高翔店准备购买东风日产骐骏车时,杨家将便告诉胡某某通过二网平台购车可以优惠0.2万元,并承诺自己有办法通过二网平台购车,胡某某信以为真便付给杨家将购车首付款5.9万元,后杨家将将骗取的钱财挥霍一空。同年12月15日,杨家将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以证实:(一)、书证1、借条证实,被告人杨家将于2015年6月10日收到被害人胡某某人民币5.9万元;2、短信照片证实,被告人杨家将答复帮胡某某拿回打到“二网”平台的首付款6万元;3、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杨家将系被抓获归案;4、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杨家将犯罪时已成年。(二)、证人证言证人李某证实,他是东风日产高翔专营店的总经理。杨家将是他公司服务部经理,按公司章程规定二网售车平台只能由销售部人员使用,服务部人员没有权限。(三)、被害人陈述被害人胡某某证实,2015年5月,她与其丈夫看中了东风日产奇骏这款车,便去问杨家将这款车在价格上能否有优惠,杨家将讲在东风日产永州4S店没有优惠了,但通过二网购车可以优惠0.2万元。同年5月7日,她付给杨家将购车首付款5.9万元,后杨家将于2015年6月10日出具了一张5.9万元的借条。(四)、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杨家将供述,2013年,他向胡某某借了5.9万元。2015年,胡某某到东风日产永州高翔店准备购买日产骐骏这款车,他就告诉胡某某通过二网平台购车可以优惠0.2万元,于是以他借胡某某的5万元作为通过二网购车的首付款,后由于购车没有成功,胡某某一直催他还款,他就于2015年6月10日出具了一张5.9万元的借条。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家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价值34.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杨家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5.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还构成了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家将犯合同诈骗��、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杨家将与胡某、冯某某签订合伙经营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协议后,并未按合同约定出资37万元,亦未实际取得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的股权,尔后以转让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权为名与被害人签订相关合同,并以此为借口骗取他人钱财,事后又与胡某、冯某某签订了退伙协议并将骗取的钱财全部挥霍,说明被告人杨家将在取得被害人钱财时根本就没有将其作为入股欧美名车售后维修中心股金的打算,更没有要偿还的想法,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被告人杨家将亦实施了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行为,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此外被告人杨家将主观上明知自己没有在二网售车平台购车的权限,仍虚构自己有能力帮助胡某某在二网售车平台上购车并享受优惠,骗取被害人胡某某的钱财,其主观上具有明���的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被告人杨家将亦实施了非法占有被害人胡某某现金5.9万元的行为,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被告人杨家将提出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及诈骗罪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杨家将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家将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6日止。罚金限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罗青青审 判 员 唐 花人民陪审员 彭永跃二〇一六年九月三日代理书记员 谢 鑫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