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6执139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天津欧亚达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与王金涛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天津欧亚达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王金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津0106执1398号申请执行人天津欧亚达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街西青道58号。法定代表人徐良喜,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王金涛,男,1976年9月29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津欧亚达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金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被执行人王金涛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王金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伊德普审判员 邵玉海审判员 张 育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董 锴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