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322执99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王立行与丰振等人产品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梨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梨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322执996号申请执行人王立辉,男,1979年5月1日出生,函在,农民,现住梨树县。申请执行人王立行,男,1988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梨树县。申请执行人丰振,男,1973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吉林省长岭县。被执行人曹立军,男,197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梨树县。上列当事人产品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4日委托本院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三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2016)吉0722民初296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终结,待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后,再对本案予以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董兴楠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贾 贺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