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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02执126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王庆坡与曾信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庆坡,曾信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1262号申请执行人王庆坡。被执行人曾信刚。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338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6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99125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冻结被执行人工资卡,被执行人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此案终结本次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3389号民事调解书本次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杨立民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何海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