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225财保159-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陈梦丽、伊统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考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陈梦丽,伊统立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全文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225财保159-1号申请人陈梦丽,女,1990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兰考县。被申请人伊统立,男,1970年7月16日生,住兰考县。申请人陈梦丽与被申请人伊统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陈梦丽的申请,于2016年9月21日对被申请人伊统立所有的豫B×××××号普通客车予以查封。现被申请人伊统立向法院交付了反担保金10000元,并申请法院解除对其车辆的查封。经审查,本院认为被申请人伊统立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伊统立所有的豫B×××××号普通客车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审判员 邵长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黄悦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