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327执2549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陈国华罚金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1327执2549号之二本院在执行莒南县人民法院刑一庭移送的与被执行人陈国华罚金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既不履行本院(2015)莒刑一初字第390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亦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陈国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生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