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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2执161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北京联东模板有限公司等其他民事一案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北京联东模板有限公司,重庆信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京0112执1618号申请执行人北京联东模板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经海七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彬,总经理。被执行人重庆信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部新城C2-3地块江岸东城中央2幢1单元8-4号。法定代表人周上先,总经理。被执行人张毅,男,1979年3月15日出生,汉族,重庆信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员,住公司宿舍。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已查封,无车辆,银行账户已冻结。被执行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现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苏宝泉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王舰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