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鲁1091执32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0-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XX强与被执行人王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XX强,王羽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91执327号申请执行人:XX强。被执行人:王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强与被执行人王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穷尽执行及查控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高鹏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周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