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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颖执字第0120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0-29

案件名称

王侠珍、陈华山与张颍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颖执字第0120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侠珍、陈华山与被执行人王林(曾用名王麟)、张颍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颍上县人民法院(2010)颍民一初字第004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王林(曾用名王麟)(身份证号码:××、张颍(身份证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