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3101执459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安延斌申请湘西自治州金源报废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01执459号安延斌、湘西自治州金源报废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安延斌申请湘西自治州金源报废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湘西自治州金源报废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万元及逾期利息等,申请执行人安延斌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